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

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   English

快速通道

您现在的位置: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通知公告» 转载:关于选派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的通知

转载:关于选派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0〕145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疆挂职岗位及专业要求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拟从校内公开选派 3 名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具体为:

岗位 1:石河子大学 食品学院副院长

岗位条件:食品相关专业、葡萄酒专业,熟悉学科管理工作,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岗位 2:塔里木大学 植物科学学院副院长

岗位条件:从事园艺学学科方向,蔬菜学专业,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岗位 3:塔里木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岗位条件:从事生物学学科方向,植物学(抗逆)专业,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忠诚干净担当,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 品

行良好,清正廉洁,综合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较强。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地区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 55 岁以下。

三、援疆干部人才管理和有关待遇

1.援疆干部人才在新疆工作时间一般为 3 年,由学校和受援单位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受援单位为主。

2.学校将加强对援疆干部人才的跟踪了解, 每年由学校派专人去受援单位,跟踪考察了解干部人才工作情况,并会同受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年度和期满考核。

3.援疆干部人才有关待遇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以及《教育部直属系统援派挂职干部人才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教党﹝2019﹞61 号)有关规定执行。

援疆干部人才在挂职期间,由学校发放工资、岗位津贴、年终业绩津贴等,享受学校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并按相应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为其办理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保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每年组织一次身体健康体检;每年按相应规定报销往返挂职地的国内交通费。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选派工作采取个人申请报名、单位审核推荐、组织研究审定等程序。请相关单位认真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干部人才充分认识援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选派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人才。

各相关单位于 7 月 27 日 18 点前完成报名、推荐工作,并将申请人报名表及单位审核意见(以党委名义)(见附件)报党委组织部(交流中心 410 室)。党委组织部经商人事处后,报校党委研究审定。

联系人:许 叶 029-87082817  

     颉登科 029-87082871

附件: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报名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20 年 7 月 24 日


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