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
组长:姚军虎 曹军会
副组长:凌飞 孙超 王力
成员:姜雨 杨小军 王高学 张恩平 王洪宝 刘寅 郭超 安相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监督和学生申诉等工作。
组长:曹军会
副组长:赵运良 王力
成员:杨小军 王立新 樵淑银 胡巧娟
二、接收类别
1.硕士生:我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我院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生。
2.直博生: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我院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
三、接收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且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5.申请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四、工作安排
1.本校推免生和外校(夏令营优秀营员获得者)推免生
(1)提交材料
本校推免生:10月7日前提交本科成绩单(成绩单需在教学楼自助打印机打印,无涂写、无折痕)、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2021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章)、个人自述(本人签字)等材料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外校推免生(2020年学院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获得者):10月7日前将《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研究生学位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dkxyyjs@163.com,并将身份证、推免资格证明、优秀营员证书、本科成绩单(加盖本科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本科前三年学分成绩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证明(签字盖章)、《2021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个人自述(本人签字)等原件扫描为1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dkxyyjs@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本科院校-优秀营员推免”命名)。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推免资格证明(原件)、优秀营员证书(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本科前三年学分成绩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证明(原件)、《2021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述(原件)邮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陕西省杨凌高新示范区西农路22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118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7092120)。
(2)拟录取
10月12日,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填写志愿,完成拟录取工作。
(3)其他事项
校内推免生的推荐遴选成绩和外校夏令营优秀营员考核成绩作为本次接收的科研潜质考查成绩,不另行组织复试,需有导师接收。外校推免生还需完成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
2.其他校外推免生
(1)提交材料
10月7日前将《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研究生学位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dkxyyjs@163.com,并将身份证、推免资格证明、本科成绩单(加盖本科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本科前三年学分成绩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证明(签字盖章)、《2021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个人自述(本人签字)等原件扫描为1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dkxyyjs@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本科院校-推免”命名)。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推免资格证明(原件)、本科成绩单(原件)、本科前三年学分成绩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证明(原件)、《2021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述(原件)邮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陕西省杨凌高新示范区西农路22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118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7092120)。
(2)复试
10月8日至9日,学院组织科研潜质考查,由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总成绩=本科期间思想品德考核成绩*10%+本科前三年学分成绩*40%+科研潜质成绩*50%
其中,本科期间思想品德考核成绩、本科前三年学分成绩、科研潜质考查成绩均为百分制。拟录取按复试总成绩排名依次从高到低拟录取。
(3)拟录取
10月12日,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填写志愿,完成待录取工作。
3.10月15日前,学院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4.10月19日,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五、资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4000元的学校助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平均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学业奖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平均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学业奖学金。
3.助研岗位津贴: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每生每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助研岗位津贴。
4.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均可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均可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5.其他奖助: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我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交流访学项目;优先推荐我校的其他各类奖助项目。
奖助体系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
六、工作要求
1.学院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2.接收学术型推免生数未达到学院招收学术型硕士计划总数的50%、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数未达到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0%,未完成部分学校将全部收回。
3.学生可自愿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直博生的学生,接收指导教师应具备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4.接收的直博生占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接收的其余推免生占学院2021年硕士招生计划。
5.博士研究生导师要积极招收推免生,无特殊原因且未招收推免生者,将会酌情考虑其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配置。
6.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含普通型、专项型、特长生、“2+3”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等)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7.在推荐资格选拔面试和接收推免生的过程中,报考本校的学生不得中途放弃,若考生中途放弃在本校读研,学院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条款记入学生电子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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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