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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扶贫助学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确定了初审名单,现将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6月4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7092424,邮箱:9811805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