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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初审,现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9月26日至28日,共3天。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118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709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