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曹德旺励志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1.学院评定工作组
组 长:曹军会 姜 雨
副组长:王 力 杨小军
成 员:赵运良 凌 飞 王小龙 张恩平 孙青竹 任战军 王洪宝 王高学 张 宇 师 筝 彭治骞 李翔宇
孙世威 张梦琪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统筹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2.班级评定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选奖学金名称及要求
(一)曹德旺励志助学金(2021年协议)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28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0000元。
(三)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
(四)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五)恒大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2022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2名,连续资助,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具体评选按照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二、社会类奖助学金考核工作
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对2021-2022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
(一)曹德旺励志助学金(2016年协议)
学院对2021-2022学年评定的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二)恒大奖助学金
学院对2021-2022学年评定的5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三)春雨奖学金
学院对2021-2022学年评定的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四)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唐仲英爱心社对2021-2022学年评定的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
1.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可参照附件模板,字数不少于2500字)(手写版和电子版);
2.评定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教务处统一打印的《学业成绩单》。
(二)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1.考核合格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电子版和纸质版(A3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2.考核不合格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递补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4.《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5.教务处统一打印的《学业成绩单》。
(三)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1.评定学生需提交《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教务处统一打印的《学业成绩单》。
(四)其他奖助学金项目提交需以下材料
1.评定及考核合格的学生需在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从系统中导出《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奖助学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手写一式一份);
3.《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教务处统一打印的《学业成绩单》。
(五)2021-2022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需在10月20日前提交以下成长反馈材料
1.《社会类奖助学金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手写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
2.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分辨率600dpi。以学生姓名命名;
3.《成长反馈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
四、日程安排
10月17日-18日,学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申请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小组。
10月19日-20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进行年级民主评议推荐,确定推荐名单。
10月21日-27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级的推荐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10月28日,学院将结果上报至学校。
五、工作要求
1.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上学年应知应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低于90%者、学院健康打卡通报次数超过5次(不包含5次)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92424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3118455412@qq.com
附件1:社会类奖助学金考核名单
附件2:成长反馈材料
附件3: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4:奖学金申请材料
附件5:奖学金模块学生使用手册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