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疫情防控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夏季学期开学及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开学时间
1.夏季学期开学时间推后 1 周,8 月 16 日起按课表开始夏季学期教学任务。取消 9 月 4 日-9 月 9 日假期,夏季学期结束后直接转入秋季学期教学任务。
2.教职工 8 月 13 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各单位 8 月 4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送 8 月 6 日-8 月 12 日值班安排。
3.教务处、研究生院牵头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实习实践课程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对接各学院分类精准安排。
4.2021 级新生开学时间暂时按照原定时间进行。
二、加强人员日常管理
1.各单位取消出省集体活动,个人取消出省旅行,非必要不出省,确需离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外出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全体师生返校前须向所在单位提出返校申请,提供返校前近 14 日内行动轨迹和个人健康情况,省外返校人员还应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学生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教职工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除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的教职工暂不返校外,其他在外教职工从即日起立即返校。返校后按照本通知中第五条规定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达到 14 天健康管理时间,同时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上班。
4.除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级市的学生,以及返校途中需要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转乘的学生暂不返校外,其他学生由所在学院根据教学安排审批同意后返校。
5.学生返校后实行体温检测晨午检制度,如出现体温≥37.3℃,或者出现乏力、腹泻、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应主动向分管辅导员报告,不得擅自前往医院就医。
6.国际学院按要求做好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掌握留学生异地流动情况,严格履行外出审批程序,非必要不离开杨凌,建立留学生健康管理台账,及时掌握留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三、加强活动管理
原则上不再举办或者承办各类线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0 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组织会议和活动,做好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措施,报校防控办,并由示范区疫情防控部门审核;如有外省人员参加或者有 14 天内和重点人群(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28 天内入境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所有参与人员都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加强门禁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校门管理。对进入校园师生检测体温、健康码,查验证件;对外来人员查验证件和健康码、检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并做好登记;省外来校返校人员同时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行程码。禁止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2.后勤服务保障。认真做好食品原材料进货、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对冷链食品采购、运输、贮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把控。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浴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清洁和通风消毒。
3.核酸检测。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校内快递人员每周开展 1 次核酸检测;超市、食堂人员每两周开展 1 次核酸检测。
4.学校宾馆在办理入驻手续时要核验行程码。博览园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行预约制度,调控进入游客数量,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 75%。
五、重点地区和其他省份来校返校人员管理
1.对来校返校入境人员,实施 21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及“点对点”闭环转运措施。
2.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来校返校人员,落实集中隔离 14 天的措施(14 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中高风险时间计算),开展 2 次核酸检测。
3.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校返校人员,落实居家隔离 14 天的措施(起算时间同上),开展 2 次核酸检测。
4.对重点边境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校返校人员,立即开展 1 次核酸检测,落实 14 天健康监测(起算时间同上),不聚集、少流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5.其他低风险省份来校返校人员,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经所在单位查验行程码并审核后方能来校返校。
6.已返校人员旅居地如变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且本人在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 14 天内有该地区旅居史的,按照以上人员管控要求分类管理。
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摸排疫苗接种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重点督促未接种人员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做到应接尽接。
七、做好个人防护
1.返校师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全程佩戴好口罩,排队等候时,注意保持 1米线的安全距离。
2.返校途中如出现发热、乏力、腹泻、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应及时就近就医。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