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9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
组长:曹军会 姜雨
副组长:杨小军 凌飞 王力
成员:王小龙 王高学 张恩平 孙青竹 任战军 王洪宝 郭超 刘寅 李翔宇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监督和学生申诉等工作。
组长:曹军会
成员:赵运良 王力 安相
二、指标分配
推荐指标分为专项推荐指标和普通推荐指标。
(一)专项推荐指标
专项推荐指标以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指标为准,根据学校相关单位要求或办法组织推荐。
专项推荐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面向动物科学专业学生和导师的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指标5名。
2.年度推免奖励指标1名,水产养殖学专业。
3.畜禽生物学与健康养殖学科群指标29名,其中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17名、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9名、水产养殖专业3名(导师名单见附件)。
4.学术特长生指标全校30名,由学院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将推荐结果排序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并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
5.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全校15名,由团委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
6.“2+3”辅导员指标全校25名,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
(二)普通推荐指标
普通推荐指标分配办法:
学校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文件要求分配学院普通推荐指标,2023年度 K1、K2、K3年度分配系数分别为0.7、0.2、0.1。
(三)指标分配情况
三、遴选条件
凡符合《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相应类型的推免生。
四、工作安排
(一)资格名单公布
9月15日学院公布各专业学分成绩、外语成绩、体测达标情况等符合推免生遴选条件的学生名单。
(二)心理测试
9月16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心理咨询中心对符合申请资格且有意向申报的学生进行心理测试。
(三)学术特长生申请考核
1.申请学术特长生的学生:9月16日上午12:00前提交“2023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推免科研潜质申报评价表”(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导师推荐信”(附件4)及“2023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5)至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122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2.9月17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四)普通推免类型申请考核
1.申请普通类型的学生:9月16日上午12:00前提交“2023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推免科研潜质申报评价表”(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选择攻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的推免生填写)、“导师推荐信”(附件4)及“2023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5,选择攻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的推免生填写)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18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同时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登记表及推免科研潜质申报评价表:
申请登记表二维码
科研潜质评价表二维码
2.9月17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科研潜质考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五)专项推免类型申请考核
1.申请其他专项的学生:9月18日上午12:00前提交“2023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推免科研潜质申报评价表”(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导师推荐信”(附件4)及“2023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5)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18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同时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登记表及推免科研潜质申报评价表:
申请登记表二维码
科研潜质评价表二维码
2.9月19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科研潜质考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五、其它事项
1.所有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导师推荐。
2.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3.专项推荐指标按学校专项指标管理要求推荐,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服务。
4.畜禽生物学与健康养殖学科群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校学生公开选拔。
5.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6.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系)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电话:87092120)提出复议申请(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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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