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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 2021 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打造一批精品教材,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附件 1)和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发〔2020〕241 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21 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须为 2019 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

2. 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主讲对应课程至少两轮次及以上。鼓励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编写教材。

二、申报范围及优先支持方向

1. 申报范围

新编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体现教育改革创新的实验、实习和实践类教材;创新创业教材。

修订教材: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版的教材,经过长期教学实践检验,编写质量高、选用面广的教材,修订量须 1/3 以上。

影印、翻译教材:高水平外文原版教材在境内影印或翻译出版。

2. 优先支持方向

(1) 一流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2) 高水平外文原版影印、翻译教材。

(3)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 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4) 结合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验实习实践 课程教材。

(5) 能够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且与专业 教育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材。

(6) 双语、全英文教材。

三、项目类型

本次校级规划教材分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两 类设置。

申请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第一主编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课程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三)、国家级规 划教材主编或三级教授及以上等。

2. 修订的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

3. 高水平外文原版影印、翻译教材。

四、建设要求与出版形式

1. 教材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列为规划教材后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之前正式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项目申请人

应提前 1 个月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

过 6 个月。

2. 教材编写与出版严格按照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 教材的出版形式可为纸质教材、新形态教材和数字课程等。

五、资助方式

1. 列入校级规划的教材,支持必要的建设经费。

2. 重点建设项目的教材出版费用由学校承担。

3. 教材正式出版后,按照年终教学奖励津贴予以奖励。

六、相关要求

1.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工作,结合“十四五”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等重点工作,精心规划,认真组织, 推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材。原则上出版时间超过 4 年的省部级、国家级规划教材应逐步纳入“修订”序列。推荐教材须经学院(部)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 各学院(部)党组织严格按照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对教材编写人员审核。非推荐单位参编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须单独填写政治审核表。

3. 各学院(部)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教材内容进行审核,并及时对教材编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编写任务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4. 项目负责人应选择同类学科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出版合同须经过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

七、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于 9 月 9 日前组织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等工作,将项目申请书(附件 2,一式二份),非推荐单位编写人员政治审核表(附件 3)和汇总表(附件 4)送交教务处教材科。


联 系 人:余香果联系电话:87091317

     校级规划教材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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