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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3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 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1年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2.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学院填写《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填写《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二、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各单位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全院和各单位职工考核工作。

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曹军会姜雨

副组长:赵运良

成 员: 王  力   凌  飞   杨小军   王小龙   张恩平

        王洪宝   王高学   胡巧娟   王立强   任智慧

        苏  超   刘炳琪

秘  书:巩敏芝

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政策制定、指标分配、考评结果审核认定等工作。

2.院属各单位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委员及副主任组成的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1.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学院党委统一安排,各教工党支部组织进行。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2.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学院和所在部门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4.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四、考核等级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人员名单及优秀等次指标见附件1、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提交材料。

12月27日前,教职工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付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按岗位类型在人事管理系统内填写年度考核表,本人对所填内容认可负责,确认无误后提交,待审核通过后生成考核表并打印上交。

2.个人述职,各单位评议考核等次。

各单位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结合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评议形成考核意见。

12月29日19:00前,各单位将签署考核意见后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随同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交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

12月31日前,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单位评议意见,确定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及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考核结果、推荐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公示。

12月31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同时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推荐3名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分别公示3个工作日。

六、有关说明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自2022年起实施,各单位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可参照该办法要求进行考核。

2.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要求执行。

3.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学院不进行考核等次认定。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本单位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学院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4.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5.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留学院备查。

6.教职工对公示的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度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2021年度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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