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军会 姜 雨
副组长:王 力 凌 飞
成 员:亓钰莹 张 宇 刘瑞亮 王嘉昕 李翔宇 导师代表 学生代表
二、测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二、三、四年级。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8日-10月10日):学生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学生用)》于10月10日中午12:00前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以及支撑材料交至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班长、支书)。
2.班级评议(10月11日-10月14日):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于10月14日中午12:00前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学生用)》以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118办公室,电子版《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发至邮箱dkyhbgs@163.com。
3.学院初审(10月15日-10月17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测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提交学校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成立了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切实把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
2.各班级要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本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做好综合测评支撑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及归档。
3.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严格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议与纪实相结合”的原则,对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