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曹军会 姜 雨
副组长:王 力 凌 飞
成 员:赵运良 杨小军 王小龙 张恩平 杨欣 任战军 王洪宝 王高学 亓钰莹 冯来顺 刘瑞亮 段屈雨 王佩悦 研究生代表
二、评选奖学金名称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
(1)学院注册在籍的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评选名额
博士研究生5名,每人30000元;硕士研究生10名,每人20000元。
3.评选办法
具体参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动科党〔2020〕39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其中附件1论文计分标准中学校“双一流”学科群A类期刊更改为学校高质量自然科学G1层次期刊,分值不变;学校“双一流”学科群B类期刊更改为学校高质量自然科学G2层次期刊,分值不变。
4.需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手写,A4纸正反套印);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5)《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6)电子生活照1张。
(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共奖励3人,每人5000元。
2.评选办法
具体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要求进行评选。
3.需提交材料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手写,A4纸正反套印);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2023-2024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小米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共奖励2人,经学院推荐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获奖学生等级。“小米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0元,“小米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手写,A4纸正反套印);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2023-2024学年研究生小米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评选过程
1.学生申请(9月28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材料提交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日-10月4日):各研究生班成立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人的书面材料提交学院;
3.院系初审(10月5日-10月13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进行审核、公示。
四、注意事项
1.2022-2023学年应知应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低于90%者、学院健康打卡通报次数超过5次(不包含5次)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个人最多同时申请两项奖学金。
2.本次国家及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执行,择优推荐。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4.规范使用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要求为: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顺序的情况;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5.除《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23-2024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生活照提交电子版外,其余书面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各奖学金申请书、申请表均要求用A4纸打印后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求A4套印后手写。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6.在校期间获得过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三种奖学金最终只能获得一种。
7.各研究生班级须将各申请人的论文等证明材料、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23-2024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于10月6日12:00前交到动科楼118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于10月6日12:00前以班级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nwafudkxsb@163.com,不接受个人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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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