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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河北省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宣传提纲 

作者:邹春        发布日期:2006-12-26     浏览次数:

     

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选调生工作的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河北省自1998年恢复选调生工作以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及高校的高度重视,大批选调生经过实践锻炼,做出了成绩,增长了才干,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07年继续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拔数量

全省计划选拔545名。其中,石家庄市50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40名,秦皇岛市50名,唐山市30名,廊坊市20名,保定市110名,沧州市40名,衡水市35名,邢台市50名,邯郸市80名。

二、选拔条件

报考选调生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省内外本科院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毕业研究生年龄放宽至28周岁。

(二)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

(三)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参加选调:①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② 55所国家重点院校具备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省内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由各高校党委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确定报考去向(每人只限选择一个市),填写《2007年河北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经学校审核、校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于2007131日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将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呈报材料包括《2007年河北省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登记表》、《个人申请书》(以上材料均一式3份)和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其中,《2007年河北省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需附软盘,并制作成EXCEL文件。

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可登陆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下载《2007年河北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公章,于2007131日前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登记表》、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校(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信和《个人申请书》(各一式三份),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如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各市接收计划数的情况,按12的比例倒减选调生接收计划。

(二)笔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同组织的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准考证发放时间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体检

根据笔试科目总成绩和各市接收计划,以市为单位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入围人员自行放弃面试,可按笔试成绩排序顺延增补面试人员)。报考选调生的研究生在笔试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面试名额限制。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在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市委组织部在15天内对报考本市选调生人选进行面试和体检。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接收计划11.1的比例确定。面试和体检办法由各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

(四)确定选调生名单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总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录用名单,通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以及有关高校办理派遣手续。

(五)档案移交

选调生离校后,各有关高校负责将其档案寄送到选调生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封面标注“选调生”字样。

(六)培训定岗

2007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岗前培训工作,确定落实选调生工作岗位,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0311--87907928(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具体事宜也可咨询省内本科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或登陆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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