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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党〔2015〕5号
关于科级干部任职的决定
院属各单位:
经2014年12月1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党组[2015]4号),决定任命:
阮鹏同志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超同志为教学秘书;
袁伟斌同志为科研推广秘书;
刘铂同志为学生工作秘书;
巩敏芝同志为行政秘书;
樵淑银同志为党务秘书。
以上人员任职期截止于2017年11月30日,其中刘铂同志试用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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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