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精神和我校要求, 2015年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做了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1.外方合作者为非华裔,且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
2.提供外方合作者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3.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9月30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须每3个月向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5.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经批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
2015年青骨项目将于9月份申报。今年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资金配套资助方式选派35人。
请列入各单位2015年“青骨项目”选派计划的教师提早做好准备,详细申报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为:
http://www.csc.edu.cn/Chuguo/4414bac35a2c4974b5f3bd0b02f900c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