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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9-15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答辩

(一)人员范围

2009级直博生、2010-2012级博士研究生(不含2012级直博生)和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进行毕业答辩。

(二)答辩程序及相关材料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毕业答辩相关材料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区下载。

(三)时间安排

1. 12月3日之前完成毕业答辩,并将答辩材料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12月11-12日,学院将毕业答辩研究生名单及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3. 12月13-20日, 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并将毕业电子信息上传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

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博士生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

(二)提交盲审时间

拟申请12月份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请于10月15日前提交论文盲审材料;10月16日至12月31日提交论文盲审材料者,其申请博士学位事宜安排在2016年上半年进行;2016年1月1日至本学期末不再受理论文盲审。

(三)提交学位会材料时间

1. 答辩截止日期: 2015年11月31日。

2. 提交答辩材料截止日期: 12月3日前,在12月3日后提交答辩材料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将在下半年进行审查。

3.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分委员会会议于2015年12月4~6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毕业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信息,研究生指导教师、“系统”管理员通过“系统”完成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2.各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系统中毕业研究生填写的各项内容,以便各项审批手续能正常进行。

3.毕业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与学籍卡中内容一致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公告发布于研究生院网页和“系统”首页,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公告内容,安排工作人员检查指导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论文答辩质量。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材料清单:(1)经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终稿学位论文(纸质5本);(2)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与终稿纸质版一致,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学位论文的命名规则:姓名-专业-硕士论文.doc,或姓名-专业-博士论文.doc。(3)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

2. 研究生向档案馆提交的材料清单:按照《研究生在读期间“档案袋”》目录中列出的所有材料清单,分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按照目录顺序排放,统一由学院分装。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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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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