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答辩小组:
根据各答辩小组首次答辩情况,部分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答辩环节未能达到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要求。为强化学生和指导教师质量意识,经学院答辩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让何�等8名学生进行第二次答辩。现将二次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小组组成
答辩主席:孙 超
答辩委员:姚军虎 曾文先 胡建宏 刘福柱 王高学 王�珍
答辩秘书:潘传英
答辩学生:何 � 贺喜兵 刘 斌 吴鹏飞 康瀚文 刘 石
韩俊桦 吴建达
二、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6月18日上午9:00点
地点:学院104会议室
三、答辩要求
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务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首次答辩时答辩老师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论文,确保顺利完成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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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