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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预申报2015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新建基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实际需要,增强学科创新引智能力,结合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十三五”工作规划,现征集“111计划”新建基地备选项目,以便提前准备,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重点
  “111计划”新建基地主要支持建设我校自然科学领域的学科引智基地,重点支持引智工作基础好、学科研究处于全国领先的基地,限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入选“111计划”的植物病理学、农业水土工程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11计划”新建基地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遴选、申报。每个依托(国家、部省级)科研平台原则上建设不超过两个“111计划”引智基地,且国内团队成员只能参与一个引智基地。
  2. “111计划”新建基地的建设周期为5年,每年度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专家聘请计划予以经费支持。
  3. 引进的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所组成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原则上不应少于十人,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原则上不再重复引进聘用。对于专家团队组成情况的要求和来华工作时间请参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
  4. 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不能如期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请将与其合作、并同意参与计划的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正本后面。此材料可在学校评审通过后准备。
  四、申报、评审方式与时间
  1.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出具推荐函,于2015年6月25日之前将推荐函1份,申报材料一式9份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康继乐
  联系电话:87082935

  附件:1.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
        2.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2015年6月10日      公告附件: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doc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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