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学术休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术休假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师岗位工作,任正高职务满5年或任副高职务满5年。
2.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休假期限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三、有关待遇
1.学术休假期间,教师的工资、岗位津贴及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2.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学术休假期间免除教学工作量。
3.学术休假期间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四、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校人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教师享受学术休假,各单位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数的5%之内。
2.申请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统一报人事处审批。
五、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11日之前,将申请人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附件1,A4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和学术休假期间的工作计划等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送学院综合办。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doc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发【2013】26号.doc
人事处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