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为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新修订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发〔2014〕35号)有关规定,现就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和物资设备申购单审批手续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12月1日起,单价2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论证由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实施,论证报告(见附件1)递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行政主楼505室)。 2、2014年12月1日起,单价和批量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负责组织采购。申购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物资设备申购单”(见附件2),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再审签申购单。 3、单价和批量在5万元(不含)以下需办理免税的进口设备,申购人凭申购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办理合同签订和免税进口手续。 4、凡采购物资设备预算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采购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附件:1. 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样表.doc 2. 申购单.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