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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杨管财发〔2009〕534号]精神, 现将换发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范围
    (一)2009年9月28日前在杨凌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的持证人员;
    (二)从2009年9月28日起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办理“新版证书”的人员。
    二、换发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三、换发要求
    (一)现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每个持证人员的申请资料,包括“旧版证书”、申请表二(陕西会计网上填报提交并打印2份)、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和近期3张1寸彩色照片,并报送《杨凌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登记表》,由计财处统一办理换证。对原未注册,现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也按照上述方法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在办理“新版证书”时,一并进行注册登记。申请资料务必于5月14日前交计财处财务科(国际交流中心306室),联系电话029-87082933,过期不再受理。
    (二)凡参加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申请人持成绩合格单、申请表一(陕西会计网上填报提交并打印1份)、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和近期2张1寸彩色照片,到示范区财政局申领“新版证书”。
    (三)未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由持证人员携带“旧版证书”、申请表二(陕西会计网上填报并打印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明和近期3张1寸彩色照片,到示范区财政局办理“新版证书”的颁发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换发“新版证书”免收工本费。
    (二)有关事项可登陆陕西会计网(网址:www.snkj.sf.gov.cn)或电话咨询:029-87036959。

    杨凌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登记表.xls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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