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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请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3-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09]5号)精神,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凡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优先保证申报,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允许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2.新教师基金课题

凡在我校自然科学博士点留校工作不超过三年(200611日以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均可申报,已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报时间:200933日至327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我校今年博士点基金的申报课题数限额31项,新教师基金申报课题数限额40项,各学院申报指标见附件,超额部分不予受理。请各学院于310日前将申请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向各申请人发放项目编号和校验码。

2.申请者自行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2009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2009年版)》,下载网址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

3.申请者填写《申请书》(2009年版)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陆《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于327日前进行数据上传。

4.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申请书》一并上报。

5.2009年度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单项申请经费以8万元为限;新教师基金课题单项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

7.各申请人需将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张并套印)、《查新报告》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及申报费500元于2009327日前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联系电话:87080153

联 系 人:杨永政

 

附件:申报2009年度“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分配指标

 

研究生院

二��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 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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