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学术休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术休假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师岗位工作,任正高职务满5年或任副高职务满5年。
2.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休假期限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三、有关待遇
1.学术休假期间,教师的工资、岗位津贴及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2.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学术休假期间免除教学工作量。
3.学术休假期间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四、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校人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教师享受学术休假,各单位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数的5%之内。
2.申请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统一报人事处审批。
五、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日之前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见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和学术休假期间的工作计划等材料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电子版发至shizike@nwsuaf.edu.cn。
联系人:颉登科 联系方式:029-87082871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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