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要求,第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进站须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1.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2.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我校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5)我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4.已经申报第5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在本次特别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5.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6.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得申请。
三、报送材料
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在线提交后打印《申请书》并签字(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申请书》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两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四、有关说明
1.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其申报资格。
3.特别资助项目如涉密,申请材料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人需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刻录光盘1张,提交流动站。
4.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要求,学校将按照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择优推荐上报。
五、报送时间
1.申请人于2016年3月7日前登录“基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下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网下准备申报材料,提交各流动站。
2.各流动站于2016年3月8日15:00之前将《申请书》一份和证明材料两套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南校区行政主楼51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卫 丹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人事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