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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3     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5〕91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专家预评审。校外专家预评审时间安排在2016年3月4日至3月9日,地点在学校外专公寓。要求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每个项目必须由3个专家进行评审指导,且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重点、重大、杰青、优青等项目至少经过5位专家评审,且至少有2位校外专家。

       二、项目申请相关事项自查。科研院根据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修订了项目申请自查表(附件2),请项目申请人根据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照自查表逐一开展自查。

       三、集中申请期系统和纸质材料接收。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时间要求,我校系统提交2016年3月14日18:00截止,纸质材料接收2016年3月15日18:00截止。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教师于3月4日17:00前将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书(初稿)交至学院学科与人才办公室(110办公室),学院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如不参加此次校外专家评审,则自行邀请校外专家评审,要求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每个项目必须由3个专家进行评审指导,且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重点、重大、杰青、优青等项目至少经过5位专家评审,且至少有2位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2、请各位教师于2016年3月15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A3套印),连同专家评审意见表(三份)和申请人签字确认的自查表一并报送学院学科与人才办公室(110办公室),并确保申请书纸质材料和系统提交电子材料版本号一致。    联系人:袁伟斌     联系电话:87092937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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