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

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   English

快速通道

您现在的位置: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2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近年来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院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在推进学院发展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院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依据校党发[2016]40号“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精神,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1.符合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的支部可自荐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3.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党委、支部委员)工作经验。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2. 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在青年教工或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成绩显著。

  3. 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4.坚持群众观点,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

  4.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5.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

  3.注重党建理论学习,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4.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三、名额分配

  (一)院级名额分配

  1.先进党支部4个。

  2.优秀共产党员45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二)推荐校级(按学校分配名额)

  1.先进党支部2个(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1个)。

  2.优秀共产党员3名(教工党员2名,学生党员1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推荐(6月8日前完成)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填写《先进基层党支部登记表》上报院党委。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党支部根据情况按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推荐,若不足1人时按1人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报院党委。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党支部根据条件和情况推荐,将推荐人选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报院党委。

  (二)院党委6月10日前公示院级评选结果及推荐校级名单。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重复推荐。

  3.6月8号前各党支部将先进党支部和推荐优秀个人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交综合办公室112室(樵淑银)处。  

  附件:

  1. 先进基层党支部登记表

  2.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

                                                                        2016年6月2日

  

    

编辑:0     终审:0
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