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为保障2016级研究生的正常入住,满足部分往届研究生因实验、教学等原因在校区间进行宿舍调整的需要,现就做好2016级研究生住宿人数统计及2016年研究生宿舍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往届研究生因实验、教学等原因需要在校区间进行宿舍调整的,请6月12日起到所在学院(系、所)登记;各学院(系、所)6月20日前按附件一(2016年研究生宿舍调整登记表)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至后勤学生社区中心;迁入的具体公寓楼、宿舍号及搬迁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为了便于对我校2016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及早进行安排,请各学院(系、所)将需要在校入住的2016级研究生新生人数按附件二(2016级研究生在校住宿学生登记表)及附件三(2016级研究生在校住宿人数汇总表)的要求及联系方式在6月24日前反馈至后勤学生社区中心。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系、所)在办理研究生宿舍调整和新生入住统计工作时,应指定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并特别注意:
1.认真核实往届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的调宿意愿和研究生身份,勿将2016级新生或无搬迁意愿的研究生登记在2016年研究生宿舍调整登记表中;
2.依照2016级研究生录取名单,仔细核实2016级新生的全部信息(包括姓名用字、性别),并根据教学安排、实验室位置,合理选择入住区域,一次性反馈所有新生统计信息;
3.对于“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三类学生,应按其下学期的学习阶段确定其是“硕士生”或“博士生”新生,并在新生统计表中注明类别。
4. 告知“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学生在完成某一学习阶段毕业时,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先办理毕业退宿手续,再作为新生按所分配的新宿舍办理入住手续,以免被收费系统自动扣除双重住宿费。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2日
附件一:2016年研究生宿舍调整登记表.xls |
附件二:2016级研究生在校住宿学生登记表.xls |
附件三:2016级研究生在校住宿人数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