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

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   English

快速通道

您现在的位置: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收集2017年新增资产购置计划的通知

转发:关于收集2017年新增资产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填报2017年部门预算“一上”基础资料文件要求,需填报我校2017年车辆及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的购置、报废计划,以及租用校外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7年计划新增资产
  1.新增车辆:根据各单位工作需求情况填报。需要说明拟购置车辆的使用性质、品牌型号、购置单价及附购置原因、用途等,属于更新的,应当另附说明拟报废车辆的详细情况。申请的新增车辆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财行﹝2011﹞9号)和《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行﹝2011﹞180号)规定标准。
  2.新增购置单价50万元(含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制式表格规范填报。
  3.租用校外的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二、2017年计划报废、处置资产
  各单位根据资产现状,填报2017年资产报废、处置计划。
  三、要求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本次新增资产购置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无论何种经费来源,必须填报新增资产计划表,未报或报而未批的设备,2017年一律不予购置。
  2.请各单位并于7月1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和电子版报送国资处资产科。


  联系人:刘飞   董宏刚            联系电话:87082076

  附件:1. 2017年新增资产统计表
     2. 2017年新增车辆购置明细表
     3. 2017年新增设备明细表
     4. 2017年新增租用土地明细表
     5. 2017年新增租用房屋明细表
     6. 2017年计划报废车辆、设备明细表
     7. 2017年计划处置土地、房屋明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8日    
公告附件:
          附件1:2017年新增资产统计表.docx
          附件2:2017年新增车辆购置明细表.docx
          附件3:2017年新增设备明细表.docx
          附件4:2017年新增租用土地明细表.docx
          附件5:2017年新增租用房屋明细表.docx
          附件6:2017年计划报废车辆、设备明细表.docx
          附件7:2017年计划处置土地、房屋明细表.docx
编辑:0     终审:0
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