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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工作,充实学院管理队伍,加强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培养锻炼干部,学校决定选派一批科级干部到学院任秘书职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单位
根据学院需求,共设秘书岗位18个,分别是:
综合管理类6个:农学院(农业科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葡萄酒学院、理学院(文秘)、经济管理学院(文秘)、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文秘)。
财务管理类4个:林学院(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学科建设类3个: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教学管理类3个:动物医学院、风景园林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类2个: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外语系。
二、政策规定
1.干部来源:主要从机关职能处室、学院(系)正科级干部中产生,个别考虑其他单位的科级干部。
2.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独立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正科级干部;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背景和工作基础,身体健康,一般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以35岁左右为主体,按2016年6月30日计算。
3.有关规定
(1)此次工作旨在通过干部多岗位锻炼和交流任职,进一步锻炼和培养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党委组织部将对到学院任职的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学院要严格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干部在学院秘书岗位的工作实绩将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2)本次确定交流任职的科级干部任职后,空缺出的原任职岗位暂不选配。
三、程序和步骤
1.报名推荐:以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或推荐时应根据学院(系)设立的岗位任务提出具体任职意向。鼓励各单位推荐优秀科级干部报名,原则上科级干部5人以上的机关职能处室必须推荐1名干部报名。每人限报2个任职意向。
2.组织遴选:党委组织部对报名推荐人选的干部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布,各相关学院(系)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程序组织遴选,发文任职。同时将遴选程序及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时间要求:符合条件科级干部填写《科级干部任学院秘书岗位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机关干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党委公章,于2016年7月19日前交党委组织部(交流中心D401室),电子版同时发至zuzhibu@nwsuaf.edu.cn。各学院选任工作原则上于开学初完成。
附件:科级干部任学院秘书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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