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有关规定精神,为了做好2017年度我校各类国际会议的组织工作,现就预报2017年度拟举办国际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范围凡2017年度拟在我校或以我校名义举办,以及拟在2017年对外承诺或申办的各类国际会议、双边会议、国际论坛、国际研讨会、国际培训班等。
二、注意事项
1.凡我校举办的国际会议必须符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2.已履行预报手续的国际会议须在拟对外宣布或承诺申办前3个月通过学校办理报批手续,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启动相关筹备工作。
请计划举办国际会议的单位填写《2017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于2016年11月29日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行政主楼204室)。
联 系 人:胡代欣
联系电话:87082857
电子邮件:hudx@nwsuaf.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