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副产品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16年10月9日发布实施,按其规定:
1.各学院(系、所)应每年末将各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本年度教学科教副产品的产量、存量及处置情况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 各学院(系、所)将各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科教副产品的产量、存量及处置情况汇总审核后报国资处备案。
据此,请各有关学院按文件要求及时对科教副产品进行公示,并于1月13日前将本单位的科教副产品进、出台账及处置情况说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中心505办公室)备案。届时,学校将对办法的执行、落实和公示、监督等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联系人:刘 飞 电话:8708207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