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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海外访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国际视野拓展计划实施,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意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化办学水平,根据我校与美国康奈尔大学等高校合作协议,学校计划于2018年寒、暑期开展本科生海外访学活动。现将本科生海外访学人选条件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5、2016、2017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身心健康;

  2.诚信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3.2015、2016级本科生学分成绩在75分及以上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530分及以上;2017级本科生的高考分数高于本省一本分数线50分及以上且高考英语成绩在110分及以上;  

  4.没有参加过其他海外访学项目;

  带队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外语水平较高。

  二、访学工作安排

  1.各学院(系)组织有访学意愿的学生于11月27日—12月1日到项目承办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见附表1);

  2.各学院(系)根据报名条件审核学生资助资格、组织专家面试考核、确定访学学生名单,并于12月15日前将《2018年本科生海外访学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表2)报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由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3.确定参加访学学生需在2018年1月19日以前完成缴费并自行办理个人护照;

  4.各项目承办单位于2018年4月30日以前完成签证办理、机票预订等工作;

  5.学校在师生访学前统一安排出国行前培训;

  6.访学活动结束后,学院(系)组织开展访学经验交流会;学生和带队教师需提交访学总结(不低于3000字,含5张在外学习、参观或实习图片);

  三、其他

  按照“学校资助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的原则,学校为学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健康保险及签证费。学生承担护照办理费、国外学习生活费用及其他费用。不符合第三条规定,但有访学意愿的学生可申请全自费参加。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1月24日

  公告附件:

  附件1:2018年海外访学项目.xlsx

  附件2:2018年本科生海外访学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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