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副产品管理试行办法》(校国资发〔2016〕351号)规定,各学院年末应将本年度科教副产品的产量、存量、处置情况公示并报学校备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所)尽快将各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2017年新增科教副产品产量、存量及处置情况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系、所)将各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科教副产品台帐、明细表、处置情况说明统一汇总审核后于1月18日前报国资处(国际交流中心505办公室)备案。届时,学校将对办法的执行、落实和公示、监督等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联系人: 杨文青 电话:87082076
附件: 1. 科教副产品明细表
2. 处置情况说明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