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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初审,现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8年9月13日至15日,共3天。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7092424,邮件:lifanglong@nwa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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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