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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2019 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经费划转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为做好 2018-2019 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经费划转及发放工作,确保研究生助研津贴按时发放到位,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文件要求,现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及资助对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不低于 600 元,每年按 12 个月发放;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不低于 200 元,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导师自主提供。

  助研津贴按年度划转,按月发放,具体见附件 1。

  二、助研津贴经费划转程序

  1. 9 月 13-30 日,研究生指导教师参照学校提供的《2018-2019 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名单》(附件 2,以下简称发放名单)格式,填写发放信息并打印发放名单,一式两份;然后到南、北校区会计室办理经费划转归集手续,将经费转入各学院(系、所)的助研津贴项目(项目编号:D004021510)。

  经管、理学、人文社科类等由学校承担最低助研津贴标准的通 知 - 2 - 学科及部分专业研究生所需经费,由研究生院汇总统计,报计划财务处审批后,划转到相应学院(系、所)的助研津贴项目。

  2. 研究生指导教师完成经费划转后,须将报账点盖章确认的另一份发放名单及电子版提交给各学院(系、所)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处理后形成本单位《2018-2019 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 3)。

  3. 9 月 30 日前,各学院(系、所)将发放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S3210)备案。

  三、助研津贴发放程序

  助研津贴实行按年度划转,按月发放。每月 15 日前,各学院(系、所)研究生秘书登陆“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 http://cwbgpt.nwsuaf.edu.cn/),通过本单位助研津贴专项账户,导入发放数据,生成当月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名单,到南、北校区会计室办理津贴发放手续。

  四、其它

  1.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特殊原因,需要暂停其助研津贴,学院(系、所)应及时做好调整工作。

  2.研究生指导教师可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增加研究生助研津贴,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由导师另行造表审批后发放。

  3.研究生指导教师跨学院为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应将助研经费转入研究生所在学院,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汇总发放。

  联系人:巫剑 

  联系电话:87082382

  

  研究生院   计划财务处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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