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根据校学发〔2008〕203号、校学发〔2017〕33号文件及《关于各学院(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指导性意见》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延安 姚军虎
副组长:孙 超 王 力
组 员:郭 超 袁 明 李方龙 冯来顺
韩梦璇 张明侠 闫颢芯 张士军
李 锐 马超然 张丽芸 王钰晨
梁旭辉
负责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辅导员名单:
2015级 张士军 2016级 闫颢芯 2017级 韩梦璇
二、时间安排
9月18日—19日 资料收集阶段
9月20日—26日 学院测评及评优汇总阶段
9月27日—29日 公示
三、工作要求
1.以年级为单位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本年级的综合测评工作。班主任或辅导员必须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班主任因公出国、外出学习、出差的班级由辅导员代为负责组织参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切实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作为思想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抓实抓好,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意识。
2.年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在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下工作,并严格执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1)。
3.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正,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测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答疑。
4.综合测评中需要填写的各类表格,要用黑色中性笔、钢笔认真填写或直接打印,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5.综合测评中所有加分和扣分材料都必须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6.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要认真核对本年级参评学生相关信息,如有学籍变更,应提前到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更新,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测评及评优;创新学院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转入的同学在我院参加综合测评,之后转入学生在创新学院参加综合测评。
7.年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于9月19日下午18:30之前将本班的相关纸质版材料(见附件2、附件3、附件4)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附件4需提交“按学号顺序排列”和“按综测成绩排名顺序排列”的Excel格式电子版(禁止修改格式或新建表格),并发送至dkmscwj2018@163.com邮箱。
8.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请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做好学生测评鉴定工作,并将测评积分表(附件3)存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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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德育班级评分表
3.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
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汇总表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