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了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做好学院的评优工作,根据校学发〔2008〕203号、校学发〔2017〕33号文件,现将我院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延安 姚军虎
副组长:孙 超 王 力
组 员:郭 超 袁 明 李方龙 韩梦璇
闫颢芯 张士军 张明侠 冯来顺
李 锐 马超然 张丽芸 王钰晨
梁旭辉 学生代表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先进班集体
校先进班集体3个;院先进班集体3-5个。
2.三好学生
校三好学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
院三好学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
3.优秀学生干部
校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定;
院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总数的10%评定。
三、评定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件
1.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全班同学能够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60%以上。
3.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优良,实践和创新风气浓厚,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4.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5.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6.班级全体成员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的等级。
7.各班级需要提交班级总结性单行材料,作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参考,不提交材料的班级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和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体素质好。坚持体育锻炼,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4.创新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强。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5.有突出贡献和事迹。某一方面的贡献或事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受到表彰者,可优先考虑评选三好学生。
6.校级三好学生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前10%且居专业年级前15%;院级三好学生要求综合测评排名居班级前20%。
7.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8.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和组织同学完成各项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
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要求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1∕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要求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2∕3。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6.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四、工作说明
1.凡受校、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含通报批评)或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有吸烟、酗酒、打麻将、通宵上网及其他有损社会风气等不良行为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认真,贻误工作,在同学中有不良影响者,不能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4.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5.根据先进班集体申报情况,推荐3名班级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
6.三好学生根据评选条件由学院审核产生,不再单独申请。
7.同一类别的评选项目,参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五、评选方法
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审批。
六、时间安排
9月21日—25日 申请、班级推荐
9月25日—26日 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9月26日—28日 公示
七、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本着自愿申请,班级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推荐的原则,将具有代表性的班级和个人推选出来。
2.各申请班级、个人于9月25日上午12:20前,将相关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参评先进班集体需提交单行事迹材料;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交附件)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dkmscwj2018@163.com,逾期不再办理。
3.未定事宜,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