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67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83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9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创新技术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二、资助额度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对审核确定的资助人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2014年1月1日后回国;
4.全职在校工作;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获批国家级人才计划者不在支持之列,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参考申报人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避免重复资助。
四、工作安排
1.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本单位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人选确定后,组织申报人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并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2.学校推荐。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上报。
五、材料要求
请于2018年11月29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党委人才工作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1.单位申报函。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划拨经费所用账户信息(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请提供申报人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2.申报人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鉴定材料;
3.申报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4.《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份,签署意见并盖章)。
联系人:王俊华
电话:87082577
邮箱:fazhanke@nwafu.edu.cn
党委人才工作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