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就填报2019年博士生申报增量、专业硕士申报增量计划细化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研究生计划管理要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立足内涵发展、着力优化结构,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服务。
二、通过增量倾斜支持一流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以一流学科、一流平台、一流师资和一流科研为主要依托支撑一流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三、按照一级学科、国家级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申报2019年博士研究生增量计划,并将申报增量计划落实到细化表(附件1)。结合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改革工作,以专项人才培养项目或团队为依托,申报2019年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增量计划,并将申报增量计划落实到细化表(附件2)。
四、根据文件要求,对照填表说明(附件3)进行填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填报信息进行论证,对有关数据抽查核实,一经发现造假行为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并在后续管理中给予必要限制。细化表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申报增量细化表
附件2.2019年专业硕士招生计划申报增量细化表
附件3.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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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