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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学生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2018年,我院共青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有力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学生单项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名额

  组织建设先进个人、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文体先进个人、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各5名。

  二、评选内容及条件

  1.组织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尊敬师长,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课成绩优良;

  (3)在学习能力、服务能力、执行能力、创新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积极参与班级组织生活等活动并提出良好建议,配合组织部和团支书的工作,与同学和谐相处;

  (5)在院、校级团课以及课前三分钟中表现优异,且无缺席情况;

  (6)积极参加校团委、院分团委举办的报告会、主题团日等活动;

  (7)积极配合校团委、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2.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两项及以上者可申请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1)在院网或团委网站发表10篇新闻稿;

  (2)在校网上发表过5篇新闻稿(包括文字、音频、视频);

  (3)在校外网站发表一篇及以上新闻稿;

  (4)在学院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文章或图片10篇以上或编辑文章50篇以上者;

  (5)协助或参与学院视频征集、图片处理5次以上者。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两项及以上者可申请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5次以上;

  (2)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3)参加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马拉松赛志愿者、农高会志愿者等活动,且表现突出;

  (4)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4.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两项及以上者可申请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1)获国家承认的创新创业类职业资格证书;

  (2)在各级正规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参与课题并获结题证书;

  (3)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非专业论文及诗歌、散文等文学艺术作品或在各级各类征文活动中获奖;

  (4)在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学术论文;

  (5)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或取得软件著作权;

  (6)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就业指导竞赛中获奖;

  5.文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两项及以上者可申请文体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冬训、春训、积极参加新生运动会、校运会活动等并表现优秀的;

  (2)参加校级、院级足球队、篮球队、田径队组织相应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的;

  (3)参与省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杨凌国际马拉松比赛、麦田守望者长跑接力赛、全国大学生3v3篮球联赛等)并取得较好成绩的;

  (4)参与“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

  (5)参与金秋科技文化艺术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

  (6)参与其他校院举办的文体活动,并表现突出的。

  6.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校内无宗教行为;

  (3)学年内无校、院级违纪处分;

  (4)学年内无课程考试不及格。母语非汉语的新疆籍民考民学生和西藏籍藏族学生综测成绩应在班级前2/3;民考汉和内高班的学生综测成绩应在班级前1/2。

  三、评选办法

  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团支部组织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党委审批。

  申报个人须填写2018年度学生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经班级团支部组织民主推荐,支部书记签字后,上交纸质版,并将申请表、个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一并发送dkmscwj2018@163.com。

  四、时间安排

  1.申报。12月17日-12月20日,各班级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各类个人先进,上交申报表;

  2.审核。12月20日-12月21日,学院分团委进行审核筛选,分团委相关职能深入基层考查调研;

  3.公示。12月21日-12月24日,公示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4.表彰。12月25日,举行表彰大会,公布最终评优名单,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个人在12月20日下午6:00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经班级团支部书记签字后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动科1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dkmscwj2018@163.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分团委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通过评选,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名单确定后应及时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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