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总结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按照科技厅有关要求,现将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合同规定期限的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附件1)。
二、验收形式 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由陕西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统一组织,采取项目验收会的形式进行验收。30万及以上项目实行现场答辩验收,需准备PPT汇报材料(10分钟)。
三、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2010-2014年立项项目验收要求:
1.验收申请表:按项目类别填写并单独装订(一式两份,附件2、3)。
2.验收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30万元及以上项目一式七份,3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三份):
(1)封皮、目录(附件4);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4)项目合同书原件的复印件;
(5)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6)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7)项目技术或产品检测报告;
(8)加盖财务公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获批经费3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附财务审计报告);
(9)陕西省科技计划成果信息表(附件5);
(10)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3.经费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项目须提交验收证书(一式四份,附件6),验收证书内须有3名校外不同单位专家分别所写的验收意见及验收委员会签字名单。
4.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提前填写验收证书电子版(附件6、7)、草拟验收意见电子版(附件8、9),待验收申请材料通过科技厅审核并进行会议验收后再提交验收证书。
5.获批经费3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由科技厅指定的会计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2015-2017年立项项目验收要求:
1.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科技报告;
2.待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填写验收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3.待验收申请审核通过,系统显示“待接收纸质材料”后,下载 生成水印编号的PDF文件并打印,经费决算表须计财处盖章(30万元及以上项目一式七份,3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三份),准备草拟验收意见电子版(附件8、9);(在提交验收申请审核前到学校计财处复核经费使用情况, 确认无误后再填写经费决算表)
4.待会议验收结束,将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上传系统后,完善验收证书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
5.待验收证书审核通过后,下载生成水印编号的PDF文件并打印(一式四份)。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准备上会前的材料,并将会议答辩PPT、草拟验收意见电子版发送至xwz@nwsuaf.edu.cn,所有纸质材料于2019年4月24日—4月27日集中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研究处(D502)。 联系人:许文哲 联系电话:87080002
项目审计联系人:陈俐辛 联系电话:8729429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