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科研实验室:
为切实配合做好学校灭火器维修更新和增配工作,确保灭火器配备合理、完好有效,请各单位、各科研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近期对实验室配备的灭火器进行一次集中清查统计,有关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一)需要维修的灭火器
1.2014 年 6 月 30 日以前所配备的各类灭火器。
2.维修过后期满 2 年(查看灭火器筒身维修标签,标注为 2017 年及以前维修)的灭火器。
3.已经使用过或压力指针指向压力表红区(指针在绿区、黄区的属正常范围,不用维修更新)的灭火器。
4.需要维修的灭火器暂不收集,待通过招标确定维修厂家及维修日期后,安全防火科会及时通知。
(二)需要更新的灭火器
1.干粉灭火器使用期满10年(2009年6月30日前出厂),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期满 12 年(2007 年 6 月 30 日前出厂),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
2.灭火器筒身变形或锈蚀明显的。
请各实验室详细统计并填报现有灭火器数量(含需要维修更新数量),以便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分批做好灭火器维修更新和增配工作。增配灭火器要注明配备部位、规格型号、场所用途、场地面积、现有灭火器数量等内容。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学院将于月底安排安全检查抽查,未上报灭火器使用情况及增配计划的单位相应的安全责任自负。
2、请详尽填写附件《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灭火器增配统计表》(附件1-2),由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26日前由交至学院1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angxq@nwsuaf.edu.cn。
附件1:《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
2:《灭火器增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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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