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高申请和获批数量,现将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9年10月,动员安排阶段
1.各学院(所)成立由院长(所长)任组长,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系(部)主任、相关专家、科研秘书等为成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
2.各学院(所)制定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安排,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并对预申请项目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摸底工作要具体到每位科教人员,原则上要求2020年无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自然科学领域科教人员,除限项原因外必须申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项目的科教人员,学院(所)要了解不申请原因,动员、鼓励科教人员必须申请,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的科教人员,请如实填写《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因说明表》。
3.科研院深入学院(所)开展座谈交流,与学院(所)一起分析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政策。
(二)2019年11月-2020年2月,培训指导及申请书撰写阶段
1.各学院(所)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通过讲座、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对拟申请项目人员进行分类指导与培训。
2.各学院(所)为未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中青年科教人员在校内配备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指导。
3.各学院(所)要引导各系、课题组通过学术沙龙、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验交流活动。2019年11月底前,组织青年项目第一次校内预评审,预评审须采取PPT或WORD版现场汇报的形式,邀请专家就申请书报告正文内容逐一指导把关,开展多对一现场指导。
请各学院(所)将现场汇报时间地点提前告知科研院,科研院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4. 2019年12月底前,各学院(所)组织校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二次校内预评审,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全面把关指导。
5.2020年2月底前,各学院(所)邀请校外二审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三次校内预评审。
6.学校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会议,邀请知名专家举办学术报告,讲解申请书撰写技巧,申请注意事项等。
(三)2020年1月,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校内预评审
2020年1月初,科研院组织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校内预评审,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把关指导。请各学院(所)通知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并于2019年12月底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
(四)2020年3月份,审查上报阶段
1.2020年3月8日前,各学院(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开展项目形式审查。
2.2020年3月11日-15日,科研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所)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再次开展形式审查。
3. 2020年3月17日前,科研院将项目材料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相关要求
1.未获批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高级职称以下中青年科教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要求须经过以下预评审程序:团队(课题)负责人指导—系(部)负责人指导—指导教师把关—校内外专家指导—学院资格审查。
2.请各学院(所)加强优青、杰青及重点类项目的组织申请工作,动员主持3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请重点类项目。
3.青年项目、面上项目要求每个项目至少经3名专家评审指导;杰青、优青及重点类项目至少经5位专家评审指导,且至少有2位校外专家。
4.请各学院(所)严格按照学校时间安排做好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并制定学院详细的工作安排,安排要具体到从动员到完成申请书提交的全过程工作,包括每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时间节点、负责人等。并于10月20日前将2020年学院(所)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安排交科研院基础科学处(D503)。
5.请各学院(所)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相关材料(附件1、2、3、4)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D5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shenjie@nwsuaf.edu.cn。
6. 2020年3月10日前,各学院(所)将申请书、汇总表、评审意见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
联系人:谷申杰 许文哲 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
附件:
1.预申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2.预申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汇总表
3.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名单
4.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因说明表
5.中青年科教人员申请项目评审意见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