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

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   English

快速通道

您现在的位置: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军会 姜  雨

副组长:王  力 凌  飞

成  员:刘  寅 张  宇 唐红玉 王佩悦 段屈雨 张淑雅导师代表 学生代表

二、测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二、三、四年级。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17日-11月19日):学生如实填写《研究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于11月19日中午12:00前将《研究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以及支撑材料交至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班长、支书);

2.班级评议(11月20日-11月23日):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于11月24日中午12:00前将《研究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118办公室,电子版《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发至邮箱18821646100@163.com;

3.学院初审(11月23日-11月29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测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提交学校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成立了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切实把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

2.各班级要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本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做好综合测评支撑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及归档。

3.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严格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议与纪实相结合”的原则,对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