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周转房住户:
为进一步规范周转房管理,有效遏制周转房违规使用,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使用效益,学校决定全面开展周转房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全校所有周转房二、清查内容
1. 私自转租、转借;
2. 私自改变使用用途;
3. 逾期未腾退周转房;
4. 其他违规使用方式。三、清查工作及要求
1.自查阶段(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4 日)凡存在以上违规使用周
转房行为的住户,应无条件腾退周转房,务必于 12 月 24 日前到交流
中心 503 室办理退房手续;
2.清查阶段(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国资处安排专人对全校周转房进行全面核查,并对核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周转房进行清理。
四、处理原则
1. 在清查过程中,有违规使用周转房的住户,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腾退住房;
2. 逾期未退房者,自核实之日起按 3 倍租金收取房租;或国资处联合保卫处、后勤处和使用周转房人员所在单位等直接清理。
3. 逾期一年以上,仍未腾退者将上报学校研究处理。五、其他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校仅面向新进职工、博士后、异地交流来校工作学习人员,无房特困退休职工及遗属等安排周转房,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
2. 欢迎广大教职工提供周转房违规使用的线索,联系电话
87082771(国资处房管科)。
3. 校外场站参照本通知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