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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期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为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下,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定于2012年12月-2013年3月组织开展第二期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华图创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简介

华图创业基金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华图教育集团筹资1000万元共同设立,每年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至少200万元资金支持,并支持开展创业宣传、创业教育、创业指导等服务工作。基金属无偿公益基金,资助期内不溢价、不分红。单项资助金额最高30万元。对发展前景良好的创业项目,基金管理委员会还将推荐接力基金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基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二、资助对象

基金资助对象为诚信守法、具有创业精神和能力、做好创业准备的高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2.具有优势互补、富有责任心、矢志创业的核心创业团队。

3.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符合国家“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

4.已实现公司化运作,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5.自愿遵守《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监督,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公益事业。

6.获得所在高校重点推荐,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指导。

四、申报要求

1.基金采取学生网上申报、学校推荐、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分区评审的方式。

2.有意申请的学生自行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创业项目信息,了解活动相关内容。网址http://cy.ncss.org.cn。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4.各院系要切实做好基金宣传申报、项目指导等工作,强化申报质量,真正把有创业融资需求的优秀项目挖掘出来,为大学生创业做好指导服务。

联系人:邹春  电话:87092715

附件: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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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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