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书会议制度
作者:林宁 发布日期:2006-09-23 浏览次数:
团支部工作是团委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促使各班团支部在工作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更好的完成校团委、院团工委下发的任务,组织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用以规范各团支部的工作。
团支书会议制度与“组织工作先进团支部流动红旗评比”直接挂钩,占“组织工作先进团支部流动红旗评比”总成绩的20%,即 满分20分。
一、考勤制度(10分)
1、团支书例会每两周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准时召开,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团支书应准时参加例会,不能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会议迟到、早退一次者,扣除2分;迟到、早退两次者,扣除5分。无故缺席一次者,扣除3分;无故缺席两次者,扣除8分;三次或三次以上缺席者,扣除20分,并取消该支部当月评优资格,建议团支部改选。
3、因故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组织部长说明情况,写出假条并安排团支委代替参加会议,否则按缺席处理。
二、会议秩序(5分)
4、参加会议时,要遵守会场秩序,各团书记要积极配合开好每次例会,有意扰乱会议者,按情节严重,扣除3~5分。
三、会议记录(5分)
5、各团支书认真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组织部每月定期对各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并评分。会议记录不全者,每缺一次扣2分,每缺两次或两次以上者扣5分。
最终分数按比例换算评定
本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团内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望各班团支部认真执行。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团工委
200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