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意思是一点点小火星可以烧掉大片原野。出自《尚书·盘庚上》:“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译文:如同大火在原野中燃烧起来,火势猛烈而不能接近,可是仍能予以扑灭。寓意:比喻开始时微小,但有远大发展前途的新事物。
1930年1月5日 毛泽东针对红四军第一纵队司令员林彪的来信,为了帮助林彪转变错误认识,并以此教育全军,经过深思熟虑,在上杭县古田镇的“协成店”驻地,给林彪写了一封题名为《时局估量和红军行动问题》的长篇复信。信中批评那种不愿做艰苦工作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错误倾向,指出只有中国工农红军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才是半殖民地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和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重要因素,星星之火,必将燎原。那种先争取群众然后再举行全国武装起义夺取政权的理论,是于中国革命的实情不适合的。毛泽东在这封信中,总结各个革命根据地的经验,发展“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开始形成了以农村包围城市,在农村地区先建立和发展红色政权,待条件成熟时再夺取全国政权的关于中国革命道路的理论。这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武装夺取政权理论的重大发展。而后这封信被收入《毛泽东选集》时,定题为《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
毛泽东在复信中表示:“这里用得着中国的一句老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就是说,现在虽只有一点小小的力量,但是它的发展会是很快的。它在中国的环境里不仅是具备了发展的可能性,简直是具备了发展的必然性。”
从此,“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成了中国革命力量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最终取得彻底胜利的代表性阐述。
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以诗一般的语言和激情描绘了一幅令人鼓舞的前景,以伟大革命者的智慧和前瞻看到美好的希望,并将其一一付诸实践。在新时代,这种精神同样激励着我们税务干部满怀信心、充满斗志地为税收现代化事业贡献青春和力量。